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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流量计的新国际建议
发布日期:2014/5/29 13:36:29 发布人员:欣美特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将以前的国际建议R6:1989《气体容积式流量计的一般规范》,R31:1995《膜式燃气表》和R32:1989《腰轮气体流量计和涡轮气体流量计》合并形成一个新的国际建议R137《气体流量计》(GasMeters)。
新的国际建议R137《气体流量计》包含基本要求、测试方法和测试报告格式三部分。
2004年5月,由NMi起草形成GasMeters第一稿CD1。在征求各个成员国意见的基础上于2004年12月完成第二稿CD2。起草组于2005年10月31日前形成国际建议第三稿CD3。其中,TC8曾两次召开工作会议讨论GasMeters国际建议草案。经过激烈的讨论、投票,根据讨论结果及各个成员国的意见,2006年10月提交R137由第41届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CIML)审批通过。
二、R137参数变化
气体流量计量程比特性满足表1规定;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满足表2规定。
三、新旧国际建议的区别
以前的国际建议R6:1989《气体容积式流量计的一般规范》、R31:1995《膜式燃气表》和R32:1989《腰轮气体流量计和涡轮气体流量计》的共同特点是针对某一类气体流量计,具有明显的针对性,也很方便各个国家直接引用转化为当地的标准执行。但是目前科学技术的进步,新研制的各种原理的流量计层出不穷,旧的国际建议无法全部包含。
R137适用于基于任何工作原理的气体流量计,包括电子装置,计量体积流量的气体流量计,计量质量和能量的气体流量计。同样适合于带修正、转换及其他辅助装置等气体流量计。新的国际建议适用于气体流量计测量气态的燃气或者其他气体,不包括液化的气体和蒸汽。
因为燃气有不同的组分和不同的热量值,所以新的国际建议倾向于从能量角度考虑计量,这是一个突出的发展趋势,目前国内还没有企业生产计量能量的产品,技术机构也没有这方面的检测装置。新的国际建议将会对国内燃气表生产、使用企业、计量检测机构提出新的挑战。
新国际建议明确以下观点:
◆关注计量性能胜于技术要求;
◆国际建议独立于气体流量计技术;
◆计量包括质量和能量;
◆计量介质包括燃料气体和工业气体;
◆增加新的流量计种类;
◆满足流量计升级的需要。
所以,新国际建议比以前的国际建议版本减少了很多细节。
四、R137对我们的影响和意义
新的国际建议将会对我国流量行业产生深刻的影响,特别是燃气表进出口的生产厂家、用户和计量技术机构。技术机构应该紧跟新的国际建议的变化而改变,特别是要改善能量方面的计量手段。新国际建议也将对我国的气体流量计方面的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标准产生影响。国际建议是计量规程的样板,通常它规定了有关的测量仪器所必需的计量特征,也规定了检验它们是否合格所需的方法和设备。
五、另外两个相关的新国际建议草案
高压天然气单独有一个新的国际建议草案《高压天然气(CNG)加气机》(Compressedgaseousfuelmeasuringsystems
forvehicles),另外一个新的国际建议草案是《燃气测量系统》(Measuringsystemsforgaseousfuel)。国际法制计量局(BIML)正在网上公开投票表决,截止日期均为2007年7月2日。两个草案将会在2007年10月提交给在上海举办的第42届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CIML)审批。